考後約三週以掛號寄送。如為機構送考者,則寄交機構經辦人。恕不提供電話查詢成績。
  • 申請成績證明書 
    1. 本測驗考後兩年內可申請成績證明書,超過兩年者無法核發。
    2. 成績證明僅核發單次測驗日期所考項目之成績,恕無法接受指定合併他次他項成績。
    3. 申請時請填妥成績證明申請書,手續費每份NT$200。如為機構送考者,請加蓋機構公印。
    4. 如以郵寄方式申請,手續費請開立即期支票或購買郵政匯票。抬頭:語言訓練測驗中心。
    5. 請親至本中心三樓302辦公室辦理,受理時間:週一~週五 8:00~17:00。或掛號寄至【10663 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綜合測驗組第一科 收】
  • 成績之合格認定標準與效期
    1. 成績之合格認定標準與效期由採用機構自行訂定。
    2. 成績之解密與否亦由採用機構自行決定。

FLPT 出版品e購網

FLPT 出版品e購網

FLPT 獎助學金

FLPT 獎助學金

LTTC二外測驗(SFLPT®)

LTTC二外測驗(SFLPT®)

連絡我們

   綜合測驗組第一科
  • 電話:
    (02) 2365-5050 分機 267、264、263
  • E-Mail:
    gts@lttc.ntu.edu.tw
  • 地址:

    10663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

    綜合測驗組第一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