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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查成績/補發個人成績單/補發合格證書
本測驗成績複查申請期限為成績寄出10天內(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。補發個人成績單或合格證書期限為測驗日起2年內。請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資料,逕至本中心三樓302辦公室繳費辦理,
受理時間:週一~週五 8:00~17:00。或掛號寄至【10663 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綜合測驗組第一科 收】。
本測驗成績複查申請期限為成績寄出10天內(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。補發個人成績單或合格證書期限為測驗日起2年內。請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資料,逕至本中心三樓302辦公室繳費辦理,
受理時間:週一~週五 8:00~17:00。或掛號寄至【10663 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綜合測驗組第一科 收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