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FLPT 外語能力測驗》
延期方式 

1.

至遲請於原報考測驗日一週前填妥延期申請書傳真(02-23698125)或e-mail(gts@lttc.ntu.edu.tw)申請,傳真或e-mail後,請務必來電確認。逾期歉難受理亦不退費。

2.

請述明原報考測驗日、延期原因及延期後之測驗日。

3.

如為機構送考者,請另加蓋機構章。

4.

以一次為限,期限為原報考測驗日三個月內。 另,本中心為方便考生,於1月、4月、8月之測驗日增設中南部考場,報考中南部考場之考生,報名後因故需延期但三個月內無中南部考場時,仍須至台北考場應試。本中心歉難受理延期超過三個月以上或退費之要求。

5.

本科於延期測驗日前兩週郵寄准考證。

6.

恕不接受更改報考項目或更換考生或退費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