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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問: |
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與「日本留學試驗」有什麼不同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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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乃為日本及世界各地之日語學習者測試其日語能力的測驗。目前每年十二月舉辦一次。
「日本留學試驗」乃為檢測擬赴日本就讀大學(學部)等之外國留學生之日語能力及基礎學科能力的測驗。一年舉辦二次,分別於六月及十一月舉行。 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VS.「日本留學試驗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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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問: |
如何報考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?有無報考年齡限制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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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須先購買報名簡章(含報名手冊及報名表),於9月1日~10日報名期間內通信報名。報考本測驗無年齡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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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問: |
哪裡可以買到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報名簡章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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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自本年8月16日起至9月10日止可至語言訓練測驗中心(以下簡稱「本中心」)一樓櫃檯或全國販售處現場購買,亦可於9月2日前向本中心函購或上本中心e購網
http://eshop.lttc.org.tw/lttc/
完成訂購手續。詳見報名手冊第10頁「2008年JLPT報名簡章現場販售地點」及第6~9頁「台灣考區報名須知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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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問: |
報考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需要準備什麼東西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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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需準備(1)報名表、(2)1吋相片1張(須為6個月內拍攝之脫帽、露耳、五官清晰之正面半身相片,不得配戴有色鏡片之眼鏡或使用合成相片或生活照,紙張須為相片紙。)、(3)有效期限內(效期需超過2008年12月7日)之護照內頁個人資料影本或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及(4)測驗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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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問: |
一定要從初級程度的四級開始報考嗎?如何決定報考的級數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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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不一定。可依自己的日語程度,參考報名手冊第2頁「試験の内容」之「認定基準」,自行選擇適合自己能力的級數報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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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問: |
可以選擇測驗地點嗎?是否可要求安排在離家較近的考場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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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本測驗同時於台北縣市、台中縣市、高雄縣市舉行,考生須於報名表勾選其中一考區。每個考區有數個考場,為測驗公平性採隨機安排,恕無法依考生住家與考場遠近安排,亦無法受理指定考場或試場。考場之安排需視各級報名人數及協辦學校配合情形而定,無法事先得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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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問: |
可否同時報考不同時段之2個級數呢?如報考上下午2個級數,可否請求安排在同一測驗地點或2個相距較近的測驗地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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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本中心不鼓勵同時報考2個不同時段之級數,請儘量選擇一個適合自己能力的級數報考。如欲報考上下午2個級數,恕本中心無法安排在同一考場,上午三級約12:30結束,下午二級1:40進場,請考慮趕場時間緊迫與趕場不及之問題再作決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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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問: |
同一家人之幼童同時報考同級數,可否安排在同一個學校考試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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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請於報考前來電詢問本中心綜合測驗組第一科,電話:(02)2365-505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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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問: |
准考證何時會收到?如果沒收到准考證要如何處理?收到後,發現上面資料有誤,如何處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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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准考證於11月上旬以平信郵寄,如至11月17日前仍未收到者,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查詢、補印,或來電本中心申請補發。准考證上姓名、生日、地址等如有鍵檔錯誤,請自行更正並於測驗當日考後將更正之准考證交予監試人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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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問: |
測驗當日應準備哪些應試用品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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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須備妥(1)准考證、(2)國民身分證正本(亦接受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駕照正本)、(3)2B黑色鉛筆、(4)橡皮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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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問: |
本測驗有考古題提供應試者作考前準備用嗎?哪裡可以買到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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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有。可至坊間販賣日語書籍的書店購買「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」授權台灣出版社印製之各年度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考古題。另,報名手冊第32頁所載之網站亦公佈往年「日本語能力試驗」部分試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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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|
問: |
是否有提供考前一天查看試場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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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沒有。但考前一週可上網查閱試場分配表及平面圖,另,測驗當日請提前30分鐘到達測驗地點查看試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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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|
問: |
測驗當日因故缺考其中一節或二節,可否參加其他節測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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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可以。本測驗是以分項成績報告,惟缺考其中任何一節測驗,成績單將不列總分,即使自行加總後分數達該級數之合格基準,亦不發給「日本語能力認定書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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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|
問: |
測驗當日有無其他須注意事項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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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(1) |
每節進場前,行動電話等電子設備均須取消鬧鈴設定,關掉電源並取下電池,且不可帶至座位;如有攜帶鬧鐘錶者,務必將鬧鈴關掉;以上物品如於測驗中發出響鈴、振動或發現電源開啟,或帶至座位者,該節不得繼續應考,其他節之應考資格亦一律取消,且三節均不計分,亦不退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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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各節測驗進行中不得提前交卷或離場。測驗中如有必要上洗手間,須報告監考老師,上完之後亦須隨即回座,否則該節不計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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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|
每節測驗不得提前作答,測驗結束時須立即停筆,違規者三節均不計分,亦不退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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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|
請於考前詳閱報名手冊第11、12頁「臺灣考區應試須知」之詳細試場規定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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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|
問: |
聽力測驗是在語言教室舉行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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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因語言教室數量有限,聽力測驗是在一般教室以光碟放音機播放光碟片方式進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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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 |
問: |
何時寄發成績單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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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測驗後隔年3月初,日方將送來成績單(「合否結果通知書」),合格者加發「日本語能力認定書」,經由本中心以掛號郵寄考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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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 |
問: |
各級合格基準各為幾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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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各級滿分為400分,一級合格基準為280分(滿分之七成);二、三、四級為240分(滿分之六成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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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 |
問: |
如果對成績有疑問,應如何申請複查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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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測驗後隔年3月上旬將寄出成績單,如有疑問可於3月底前申請複查成績,手續費200元。申請表格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://www.lttc.ntu.edu.tw/JLPT.htm下載或向本中心索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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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 |
問: |
「日本語能力認定書」有哪些用途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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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本測驗目前於全世界50個國家舉行,一年約63萬人報考,「認定書」係國際證照,成績可作為學習評量、入學甄選及求職時之日語能力證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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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 |
問: |
成績單(「合否結果通知書」)或合格證書(「認定書」)收到後遺失,或因其他用途需要,可申請補發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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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成績單或合格證書核發後不再補發,但可經由本中心向主辦單位申請「成績證明書」(限申請2000年起之測驗成績)。申請「成績證明書」須填寫申請表格,並附上以日文書寫的申請函;手續費每份200元。申請表格可至本中心網站下載或向本中心索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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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 |
問: |
成績證明書申請提出後,多久可以收到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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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約4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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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 |
問: |
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書有效期限制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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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沒有。有關成績採用與否及採認年限等規定請直接洽詢成績採用單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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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 |
問: |
報名後如更改中文姓名,測驗當天除准考證外,應持何種身分證件應試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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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請持更新之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進場,但不得據此要求更改中文姓名或姓名英文拼音。本測驗相關之答案紙、成績通知書、認定書等均以舊姓名登錄。 |